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第十四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持卡人依据其对伪卡盗刷交易或者网络盗刷交易不承担或者不完全承担责任的事实,请求发卡行及时撤销相应不良征信记录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