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第十二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发包方胁迫承包方将土地经营权流转给第三人,承包方请求撤销其与第三人签订的流转合同的,应予支持。 发包方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承包方请求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