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第四十六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六条因票据质权人以质押票据再行背书质押或者背书转让引起纠纷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背书行为无效。←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八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