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第四十四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四条空白授权票据的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时未对票据必须记载事项补充完全,因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拒绝接收该票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六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