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第八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八条承包方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八条规定,未经依法批准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或者对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发包方请求承包方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五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