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第五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五条承包合同中有关收回、调整承包地的约定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应当认定该约定无效。←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