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第二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二条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有规定,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但是适用民法典的规定更有利于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更有利于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更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除外。←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二十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