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第九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出庭检察人员履行以下职责: (一)宣读公益诉讼起诉书; (二)对人民检察院调查收集的证据予以出示和说明,对相关证据进行质证; (三)参加法庭调查,进行辩论并发表意见; (四)依法从事其他诉讼活动。←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