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第第十四条条行政法公安部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第十四条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可根据本规定,制订具体管理办法,报公安部备案。←上一条公安部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第十二条下一条公安部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