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一百零一条司法解释第六章 强制措施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一百零一条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同章节法条

首页案例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