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第二十一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互联网法院应当利用诉讼平台随案同步生成电子卷宗,形成电子档案。案件纸质档案已经全部转化为电子档案的,可以以电子档案代替纸质档案进行上诉移送和案卷归档。←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