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第二十八条条刑法第一编 总则 > 第二章 犯罪 > 第三节 共同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八条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上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下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同章节法条第第二十七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第第二十五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第二十六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第第二十四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