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第十八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本规定实施前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案件,在本规定施行后尚未审结的,依照本规定执行。←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