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第四百零九条条司法解释第十八章 涉外刑事案件的审理和司法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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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和提供司法协助,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的途径进行;没有条约关系的,通过外交途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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