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第九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出卖人根据合同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