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第六十一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一条抵押物登记记载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的,以登记记载的内容为准。←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