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第十三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案件涉及不同等级的文物的,按照高级别文物的量刑幅度量刑;有多件同级文物的,五件同级文物视为一件高一级文物,但是价值明显不相当的除外。←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