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第三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六条规定的海船指适合航行于海上或者通海水域的船舶。←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