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第四十八条条行政法第五章 附 则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给有关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上一条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下一条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同章节法条第第五十条条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第四十九条条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