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第二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对于保险法施行前成立的保险合同,适用当时的法律认定无效而适用保险法认定有效的,适用保险法的规定。←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