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条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条

保险合同成立于保险法施行前而保险标的转让、保险事故、理赔、代位求偿等行为或事件,发生于保险法施行后的,适用保险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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