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第十七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票据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四)项规定的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不包括对票据出票人的追索权。←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