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碰撞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第十一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碰撞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船舶碰撞事故发生后,主管机关依法进行调查取得并经过事故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确认的碰撞事实调查材料,可以作为人民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碰撞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碰撞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