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碰撞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第六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碰撞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碰撞船舶互有过失造成船载货物损失,船载货物的权利人对承运货物的本船提起违约赔偿之诉,或者对碰撞船舶一方或者双方提起侵权赔偿之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碰撞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碰撞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