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破坏黑土地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第十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破坏黑土地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实施破坏黑土地资源的行为,在认定是否构成犯罪以及裁量刑罚时,应当综合考虑行为动机目的、对黑土地资源的破坏程度、是否积极履行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等情节,综合评估社会危害性,准确认定是否构成犯罪,妥当裁量刑罚,确保罪责刑相适应。←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破坏黑土地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破坏黑土地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