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

本规定所称的“药品的生产者”包括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的销售者”包括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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