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第五十三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三条清算组对破产财产应当及时登记、清理、审计、评估、变价。必要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破产企业财产进行保全。←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七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