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刑法第二编 分则 >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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