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第五十九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九条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的新的证据指非当事人所持有,在开庭前尚未掌握或者不能获得,因而在开庭前不能举证的证据。←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三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