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第五十二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二条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正当理由指: (1)海事请求人请求担保的数额过高; (2)被请求人已采取其他有效的担保方式; (3)海事请求人的请求权消灭。←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九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