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第三百八十六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再审案件后,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四条等规定,对当事人主张的再审事由进行审查。←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八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