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仲裁裁决的规定第二十一条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仲裁裁决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申请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仲裁裁决,应当参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首页案例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