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第十七条条刑法第一编 总则 > 第二章 犯罪 > 第一节 犯罪和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之一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上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一条下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同章节法条第第二十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第十七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第十三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第第十九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九条第第十二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第第十五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第第十八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第第十六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六条第第十四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