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第十八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案件中,涉及有关物权归属争议的,应当以法律、行政法规为依据。←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