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第十一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案件,由提起公益诉讼的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也可以派员参加。←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