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第第十三条条行政法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第十三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审计署对中国人民解放军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报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同时,并报审计署。←上一条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第十一条下一条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