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

人民法院提出司法建议前,应当结合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充分调查研究,并积极与被建议单位沟通,听取其意见。
首页案例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