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第三十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条根据审理撤销、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的实际需要,人民法院可以要求仲裁机构作出说明或者向相关仲裁机构调阅仲裁案卷。 人民法院在办理涉及仲裁的案件过程中作出的裁定,可以送相关的仲裁机构。←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一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