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第三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但能够确定具体的仲裁机构的,应当认定选定了仲裁机构。←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