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第二十三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三条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虽然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但对需要扶养的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