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第第三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第三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破产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管理人分期或者最后一次性收取报酬。←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第七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