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第六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