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五条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五条

依法设立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可以作为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当事人申请追加外国企业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首页案例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