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第一百五十四条条司法解释第六章 强制措施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五十四条
取保候审变更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变更为拘留、逮捕的,在变更的同时原强制措施自动解除,不再办理解除法律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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