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第十一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一条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变更受益人,变更后的受益人请求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六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