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刑法第二编 分则 >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同章节法条

首页案例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