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第一百零八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零八条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交付的动产时,不知债务人无处分该动产的权利,债权人可以按照担保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行使留置权。←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零五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零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