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第一百七十二条条刑法第二编 分则 >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上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下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同章节法条第第一百七十一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第一百七十七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第一百七十七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第一百七十三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第一百七十九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第一百七十五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第一百七十五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第一百七十八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第一百七十六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第一百七十四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