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庭审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第第十八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庭审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第十八条人民法院从事其他审判活动或者进行执行、听证、接访等活动需要进行录音录像的,参照本规定执行。←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庭审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庭审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