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条刑法第二编 分则 >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条

之五 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着、佩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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